當一輩子
我不想
但
你得
與你無緣
帶來歡樂
你得
沒有誰來代替你的地位
但
沒人在乎你消失了沒
暗夜啜泣
這是你
能給自己最大的撫慰
多年前在看電影的時候,不小心吐出了一句話「這部片我好像看過了。」但是明明這部片才剛上映,爸媽回了我一句話「那是因為電影的製片廠就是那些,所以你才會覺得你好像看過。」那時我默默的聽了進去。之後慢慢的看電影之前會去瞭解一些製片過程,發現有些電影會為了某些片段而興建一個場景(駭客任務興建了一條假高速公路拍飆車戲),所以應該不是因為電影的製片廠的重覆使用,而是我的記憶出現了似曾相識的感覺。
心理學家認為,似曾相識的幻覺有別於其他型態的記憶扭曲,因為這種感覺是當事者感受強烈,確信目前的經驗的確與過去的事件一模一樣,也感覺自己能準確預知將要發生什麼事。似曾相識的現象可能是現狀中的一些特性所觸發的反應,這是由於流入大腦的資訊處理的快速流暢,或是躍入腦海的影像生動鮮明,使我們誤以為這些是自己過去曾經親身經歷的事。有時候我們會對發生的時、地很清楚,但有時候卻弄錯了。
在美國的目擊者證人研究中,即有發現許多目擊者所指認的犯人,其實都是錯認的,即使當時目擊者百分之百認為「就是他了」,透過DNA的檢驗以後,都發現是冤獄。有些目擊者是因為情緒的激發狀態,導致把犯人與週遭的人士或記憶中的人物做錯誤的連結。也有研究指出,在指認犯人的過程中,呈現一排嫌疑犯給目擊者指認,會給目擊者有作配對比較的模糊選擇,而選出一位犯人(即使真正的犯人不在隊伍中)。所以較好的作法是一次呈現一張照片,是犯人就是犯人,不讓目擊者得以比較的機會。
如果我們出現了錯認的記憶,其實可以去努力回想,分辨記憶的內容是來自哪段回憶,如此就可以大大的減低錯認的機會。
「阿…你好,你叫…。」我經常會記不起一個人的人名,但是卻很清楚他的長相和外觀,但就只有名字,就只有名字記不起來。
研究指出,我們常記不起來的字通常是「專有名詞」(ex:姓名)。因為專有名詞沒有特定的意義,就只是提供我們以這個名字來稱呼這個人,但卻沒有更多的說明或暗示這個字與這個人有關的特質。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記得這個人的輪廓或長相,但會記不記這個人的名字。
許多的特徵組合成一個人,例如:身高、體重、長相、職業…等,所以我們可以透過很多的資訊去建構這個人,形成一些視覺記憶,也可以透過這些資訊來幫我們回憶這個人。但是「名字」只是我們稱呼這個人的名詞,如果這個名詞跟其他特徵沒有關連的話,我們就會很難記得這個人,除了經常碰面之外。
卡在舌尖(tip of the tongue)也是ㄧ個常見的現象。我們明明想說一個字,但是偏偏就是說不出來,使得我們一直去想這該死的字到底是什麼,直到我們真的想起來,才能消除心中那根刺。這是因為此時我們的腦中會浮現出發音類似的字,干擾我們的注意力。就像我們走到了一個交叉路,但是我們卻選錯邊,以致於跟我們要的那個「字」漸行漸遠。此時不妨先放下心做別的事,那個該死的字說不定很快就會蹦出來。
科學家也發現記憶有壓抑的情形產生。其實這與剛剛所說的漸行漸遠的「字」有點相似。當我們經歷一件事件的時候,如果我們被問到該事件的小細節,此時我們就會去想那個小細節,這時就放大了該細節在該事件的重要性,以至於把其他的細節給取代了,於是記憶有可能變得不完整。打個比方,我們去參加同學會,想當然會遇到許多的朋友,我們可能依依都打過照面,然後我們會跟比較熟稔的朋友聊天。幾天後我們再次與朋友聊天,當談到當天誰誰誰時,我們可能會沒有印象那位誰誰誰有出現在同學會,因為我們跟熟稔的朋友聊天的情景被放大了,壓抑了其他細節,導致於我們不確定那位朋友有沒有出現在同學會上。
這個記憶壓抑的現象被廣泛討論,因為這牽扯到法院的目擊證人的回憶是否正確,以及警政人員的問述方法是否正確。由上述現象來說,假如警政人員有先入為主的觀念,認為某人是嫌犯,他問目擊證人的問題一定會偏向於他的觀點(也就是某人是嫌犯),所以引導了目擊證人的回憶,有可能使得真相被壓抑掉了。所幸已經有學者指出這個現象,希望藉由了解我們記憶的壓抑現象,來減低判錯刑的事情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