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

對美國的微感

小時候對美國最直接的聯想就是美國夢,意味著任何事情在那裡都有可能會發生,我想大部分的人也跟我一樣被洗過同樣的腦。看看我們自己的國家,則是對外國的文化一窩蜂的接受,崇洋媚外、哈日、哈韓,不過卻甚少聽到對自己國家有幾許的驕傲和認同。

美國給我的感覺就是世界霸權、世界第一,在這邊的人工作既認真勤奮又聰明伶俐。然而到了這邊短暫的體驗美國生活後,發現其實並不是這個樣子。美國的民族大融合在我看來似乎是個假象,到處還是充斥着內化的、內隱的歧視,縱使有許多人種、許多各地的食物,但是在這邊扎根的東西都變了調。大部分的美國人活在自己的世界裡(其他沒有的應該是混血美國人XD),以自己的認知去看待不同地域的人、事、物,然後認為美國的一切都是好的。
談到美國人的工作,不得不說他們的制度真的非常地好。需要勞動的工作,抱歉白人做不來,舉凡廚房、家務、庭園...這些需要勞力才能賺錢的工作只配外來族群,非辦公室他們不做。

在這邊的辦事效率也是一流。以前總是批評自己國家公務員的辦事效率差到不行,來到這邊以後,覺得錯怪我們的公務員了,你們辛苦了。舉個例子,之前我去個郵局寄個信,辦事員可以邊聊天邊做別的事情,處理完我的事情可能已經5分鐘過了,非常好,寄個信而已。去AT&T 辦個手機,也是邊聊天邊處理你不管,對手機及自家公司產品部熟的程度可以說是好到一個不行,弄個sim卡和prepaid phone可以弄到將近兩個小時...。以前說我沒有那個美國時間跟你瞎混,是在講說美國跟我們的時差將近12小時,現在這樣講應該是他們的工作效率好到只能瞎混...(或許我遇到的是個案,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總是遇到個案...)。

有認識幾個在這邊工作的人,天天抱怨這邊工資低、消費高、稅又高。沒錯,這邊的稅收要收他們收入的25%,頗嚇人。等於你工作有1/4要繳給政府。然而這邊中產階級的年薪(我接觸到的人)貧均落在7萬USD左右(210萬NT)。扣除掉稅,還有四萬多 USD (126萬NT),但這邊也是雙薪家庭,所以一年至少有8萬USD (250萬NT)可以用,一個月有6000USD(20萬NT,夠多吧)。以食衣住行來說,這邊只有一個吃飯比較貴,所以大部分都在家煮,其實以他們的所得來說,花不到多少錢。
這邊只要是穿的、精品,以他們的所得來說真的是便宜到不行。我們買一台筆電可能就要花我們一個半月的薪水。對他們來說則大概是1/10。車子就更不用說了,便宜到一個不行。以我在這邊的經驗,他們太會花錢,3c產品ㄧ出來隔天可能家裡就有了,重復性質的東西太多,例如ipad可能就有個1、2、3代,如果會儲蓄的話,他們真的可以過得相當優渥。

講到房子,貴的當然有,但是可以接受的好社區,其實只要美金21萬就有,換算台幣600多萬,可能在台中或台北買個小套房吧。然而以我們的收入,我們接個房貸就可以苦苦撐著把它買下來。但在這邊以他們的所得,不需幾年就可以繳清,但他們卻常一貸十幾二十年,只因為可以獲得較低利率,平常可以有更多錢可以使用。或許這是銀行的策略,透過延長償還年限、降低利率,讓你平常多花點錢在別的地方。

來說工時,由於他們幾乎都是白領,大部分的公司都提供彈性工時當作員工福利,一天工作八小時。不過有些可以一周在家工作個幾天,其餘則在公司上班。可能是制度很好吧,常常聽到一些雞毛蒜皮小事而請假或遲到,然後照常時間回家,或是提前一個小時就下班,只要自己的老闆不在,而且可能一個月不止一次,是好幾次。即使如此,他們還是抱怨工作太累,相較於我們,平均工時高到不行,加班不加薪。常在想,如果他們來到我們國家工作,豈不是沒多久就崩潰了,不然就是要求非常高薪(事實上的確如此)。然而屏除英文能力以外,他們的工作能力及態度有好過亞洲人嗎?

說到對食物的認知,有次烤肉的聚會中,和美國朋友討論,為什麼要把肉烤到這麼焦黑?他們說這樣才好吃。以我的經驗,似乎這樣會導致攝食過多致癌物質。然而他們卻說這是假科學(另外一個韓國朋友也這樣說,而且相當堅持),還說他們都活得很好。既然他們天天運動,吃得健康,為什麼年過30老的那麼可怕,更何況以平均壽命來說,還是亞洲人比較長壽,他們不可能不曉得吧,號稱世界警察的美國,什麼都要管得他們,每天都有世界新聞,這怎麼可能不知道。

由於我住在南方的Georgia,這邊黑人居多。以前對黑人並不排斥,甚至覺得他們很厲害(天生的舞者與歌手,現在還是這麼認為)。但是現在看到黑人就本能性的防衛,因為吃了太多虧了。有時候不要怪別人對你有異樣的眼光,而是總是有些老鼠屎,所以這鍋黑米粥總是讓人不敢恭維,再加上槍支氾濫,很抱歉,我的命只有一條,保持距離比較好。

不過好的方面,一定要提的就是行車觀念。我想這一點大家都不陌生,常聽到他們開車很守法,或者是在看電影時常看到他們諷刺警察,因為不小心的超速就會被警察杯杯開單,而且你完全不知道他躲在哪裡。這是真的,我們就親身遇過一次,因為沒有在STOP 標誌前停下來(完全停止),就被開單了。不過我想除了警察執法外,他們對於路權以及開車的教育有很大的功勞。在美國行人最大,感覺跟在日本一樣。不過我待得地方比較鄉下,在都市的話還是比較現實一點,但總體而言還是比我們守法,這是我們應該改進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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